異生物調查局 I 水色幻影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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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異生物調查局 I 水色幻影 的內容簡介



★2011年Amazon青少年選書TOP 10!熱熱鬧鬧異生物大亂鬥!
★台灣版特別請到奇幻派繪師蚩尤繪製全新封面!


蚩尤曾任電玩遊戲美術,現成立 Amatiz 工作室,為自由創作家,出版多本個人畫集。

我的前男友是精靈、麻吉是人魚、人家打工端盤子、我的兼差是逮捕吸血鬼……

想當個普通人有那麼困難嗎?

凡人自以為平安地活在這世界上,但在我眼中,
他們只是不知道坐在隔壁的人可能是隻異生物!
雖然我只是個普通人類,但對我來說,沒有打不倒的異生物!?
歡迎來到異生物調查局,一起參與我既刺激又單(調)純的生活!

對伊薇來說,電暈吸血鬼是家常便飯,打爆狼人是小事一樁;但她跟一般少女一樣,想談場超平凡的戀愛,去上平凡人念的高中。最近,突然發生一連串異生物遭到屠殺的事件,搞得人心惶惶……不,是異生物的心惶惶,伊薇又不斷在夢中聽到一首奇怪的預言詩。這首詩跟屠殺事件到底有什麼關係?到處亂殺異生物的傢伙究竟是誰?最重要的是,她的前男友到底可不可以別再纏著她?

真討厭,這下她離平凡二字真是越來越遠了……

異生物調查局之角色介紹

伊薇
性別:女性。
種族:人類。
年齡:十六歲。
淡金色頭髮,多半綁成辮子,偶而也會束成馬尾。眼睛是很淺很淺的灰色。貧乳。個性活潑、獨立、雖然怕寂寞但不肯承認。喜歡看青春校園劇,非常喜歡粉紅色。隨身物品有粉紅色電擊器、粉紅色短匕首。

阿借
性別:男性。
種族:人與水精靈的混血。有人的形體,但也可以像水一樣任意變換外貌。
年齡:十七歲。
最常以黑髮、深褐色眼睛出現,但本來的眼睛顏色是水藍色眼睛。身上會發出一點微弱光芒。個性輕浮、搞笑。但是個誠懇的青年。

羅蘭
性別:男性(?)
種族:精靈。
年齡:外表看起來十八歲。真正年齡未知。
極度俊美,超級腹黑,琥珀色眼睛。喜著十九世紀風格衣服。是伊薇的前男友,神出鬼沒、高深莫測。

作者簡介

綺兒絲登.懷特(Kiersten White)

和丈夫和兩名小孩住在聖地牙哥靠海的地方。她過著非常平凡的生活,也因此使她深深迷上非常不平凡的事物,像是精靈、吸血鬼和其他耳熟能詳的生物等等。《異生物調查局》是她的處女作。

她的個人網址:www.kierstenwhite.com

繪者簡介

蚩尤

曾任動畫師,電玩遊戲美術。二○○二年成立 Amatiz 工作室,現任自由創作家,目前致力於插畫。 個人畫集《Gorgeous》、《Purity》、《Unlimited》、《We Stay, We Live》。

博客來網路書店譯者簡介

林小綠

中央大學英美語文學系畢業,曾任職於出版社長達十年,現為專職譯者。努力看書,用力翻譯,妄想有一天跟羅琳做鄰居。

  • 原文作者: Kiersten White
  • 譯者: 林小綠
  • 繪者: 蚩尤
  • 出版社:高寶
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1/07/27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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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貴千金 3(完)



霸官套書(全四冊)



福氣小酒娘-卷二



農女秋香 6



皇家庶媳(五)



會員登入



庶女升職記(一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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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人私心不可議



侍寢一生願意嗎?



福氣小酒娘-卷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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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婆急急如律令 1



點心姑娘奔富貴-卷五



點心姑娘奔富貴-卷六《完》



小鹿吾妻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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懶神附體26



蒼穹之上27



萬界邪王76



造化之王0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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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劫主16



重生藥王33



武逆91



萬神獨尊15(完)



太古星辰訣47



超神機械師22



逆天劍皇75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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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03 12:12

〔記者吳政峰、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男子王景玉2016年3月間殺害4歲女童「小燈泡」,一審援引聯合國兩公約,判他無期徒刑,二審高等法院今日宣判,審判長謝靜慧指綜合精神鑑定報告後,認為王景玉行兇時的辨識能力已顯著降低,是思覺失調症的「半個俘虜」,依「刑法」19條減刑,雖然撤銷一審判決,但仍維持無期徒刑,並褫奪公權終身,同時加判刑後應入適當處所治療5年。

謝靜慧指出,雖然榮總認定王景玉行兇時仍可辨識行為對錯,但鑑定報告對法院來說只是評價的一個依據,總體來說,還是要依所有的證據研判,況且榮總鑑定時已收到本案的全部資料,無法排除鑑定結果可能受資料影響。

謝靜慧表示,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多年,前已有2次傷害他人而就醫的紀錄,行兇被逮後雖表示知道殺人是不對的,但因為自己是堯帝,所以不受中華民國法律的拘束。

謝強調,王景玉長期失業、受到孤立,引發精神疾病,家人也沒有病識感,最後透過極端手段滿足妄想,並在小燈泡母親在場時行兇,不在意旁人眼光,足證犯案時已受精神疾病影響,是思覺失調症的半個俘虜,這部分的認定與一審不同,因此撤銷原判決。

謝認為,王景玉雖然犯下應加重其刑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,但行為當下符合「刑法」19條的減刑要件,經過審酌,改判減刑後的最重刑為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、刑後應入適當處所治療5年的監護處分。

王景玉今聆判,聽到結果後,只問了一句「我還是無期徒刑嗎?」隨即未再發問。

小燈泡雙親的告訴代理人聆聽判決後未表示意見,僅說之後若有想法,會透過臉書回應。

王景玉從2009年開始就出孤立、找不到宣洩出口的精神問題,未被家人重視,也未持續就醫,日積月累,終於2016年3月爆發,自以為是堯帝,跑到內湖西湖國小旁尋找下手目標,想藉由殺人獲得威望,進一步與四川的婢女結婚,完成傳宗接代的任務。

王景玉見小燈泡騎滑板車路過,立刻持菜刀衝過馬路,予以殺害,被捕後喃喃自語,經過榮總精神專科醫師鑑定,確定他罹患思覺失調症,但判斷他行為時並未喪失或明顯降低辨識能力。

一審認為王景玉犯的是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,惟考量他是精神障礙者,聯合國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障者施以最殘酷之刑,因而判處無期徒刑,王景玉不服上訴高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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