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rporate Finance (Annotated Edition)(11版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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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Corporate Finance (Annotated Edition)(11版) 的內容簡介



本書自一九八八年問世以來,迭經改版增修,目前已修訂至第十版。在眾多同質性的競爭者之中,本書的銷售量穩居前茅,足見其必有過人之處。

大部分的學生常認為,公司理財教科書只是一堆不相關題材的堆砌。為打破多數學生既有的迷思,本書以基本的財務學原理貫串全書:可增加公司價值的財務決策就是好決策,而了解公司價值是否增加,需視現金流量之增減而定。

本書共三十一章,主題包含公司理財簡介、財務報表與現金流量、淨現值與投資決策法則、報酬,風險,與資本資產定價模式、資本結構、選擇權與公司理財、衍生性金融商品與避險、國際財務管理等重要內容,並在第九、十、十三、十五、十七、十九及二十等章納入了理論與實務應用的最新發展。此外,每一章並附合時的實例來輔助教學,這些例子並不局限於美國本土,相信能提供教師與學生更豐富的視野。

  • 出版社:華泰文化
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6/09/06
  • 語言:英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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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04 16:00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涉及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少東陳偉志,未如期每日向警方報到,左營警分局新莊派出所卻遲未通報法院,以致陳行蹤不明,疑似棄保潛逃,高雄地院頗有微詞,已發函給高雄市警局,要求查辦承辦員警有無違背職務或其他不法情事!

對此,左營警分局則坦承,陳偉志3月27日遷籍到左營新莊所轄區後,初期報到正常,但新莊所承辦員警確有疏失,未在陳偉志5月6日沒報到就立即向法院通知,督察單位將在調查後依相關規定懲處。

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指出,當初高雄地院就曾發函高雄市警局,要求若慶富案被告陳偉志等人未如期每日報到,須立即通知法院。

葉文博指出,因慶富詐貸案卷證資料繁複,辯護人均請求給予相當之閱卷時間,以利瞭解案情後與被告確認答辯並提出準備書狀,該院乃定於107年6月4日行第一次準備程序。詎料,被告陳偉志於107年5月6日即未向限制住居地之轄區警方即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到,但該所承辦警員卻未立即通報法院。嗣後經雄院於5月22日主動電話聯絡新莊派出所要求提示陳偉志之簽到簿,始發現上情。

雄院隨即向辯護人查詢陳偉志行蹤,辯護人翌(23)日回覆陳偉志並未依約於5月21日前往律師事務所討論書狀內容,且電話及 LINE 均無法聯繫上被告陳偉志,該院遂即命左營分局於5月25日17時前拘提被告陳偉志,但拘提均無結果,期間,雄院復以電話聯絡被告陳偉志的具保人,但具保人於偵查中所留存之電話已成空號,無法聯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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